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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送溫暖活動實施方案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局群眾工作隊:

現(xiàn)將鄭州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和鄭州慈善總會《關于開展20**年冬季“送溫暖”活動的通知》予以轉(zhuǎn)發(fā),請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及時轉(zhuǎn)告本單位、本處(室)干部職工,并及時按申報要求將困難人員相關材料上報。
一、上報條、上報所需材料
上報條、所需材料詳見通知要求
二、上報材料時間
請于20**年12月14日之前,按照上報材料要求將相關材料報局直屬機關黨委。
聯(lián)系電話:xx聯(lián)系人:喬xx
三、要求
1、局屬單位困難職工:由本人填寫救助申請表(附1),由單位統(tǒng)一匯總、加蓋本單位行政后上報局直屬機關黨委;
2、局機關困難職工:本人填寫救助申請表(附1)后直接報局直屬機關黨委;
3、局群眾工作隊負責上報所駐村困難人員材料,村民本人填寫救助申請表(附2),加蓋村委會公,并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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