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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避稅和反避稅探析
摘 要:經濟全球化,跨國公司應運而生。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fā)展中國家吸引了世界各國的企業(yè)來投資。作為跨國公司,追求最大利潤是其最終目標,而通過轉移定價以躲避國際稅收也成為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本篇論文通過對在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避稅現狀的分析,對在華跨國公司通過轉移定價避稅進行反避稅規(guī)制提供有借鑒意義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跨國公司 轉移定價 避稅 反避稅
一、跨國公司轉移定價概述
(一)跨國公司的定義。
跨國公司,又稱多國公司、 國際公司、超國家公司和宇宙公司等。跨國公司主要是指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企業(yè),以本國為基地,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從事國際化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壟斷企業(yè)。
(二)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內涵。
所謂轉移定價,是指跨國公司的母公司與各國子公司之間或各國子公司之間轉移產品和勞務時所采用的特殊的定價方法。之所以被稱其為特殊的定價方法,是因為這種價格的制定不受國際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它不是獨立的各方在公開市場上按競爭原則確定的價格,而是公司根據謀求全球利益最大化目的和其它全球戰(zhàn)略而制定的偏離正常市場價格的內部交易價格。
二、在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避稅現狀分析
(一)在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操作方式。
1.實物交易中的轉移定價。實物交易中的轉移定價具體包括產品、設備、原材料、零部件購銷、投入資產估價等業(yè)務中實行的轉移定價,其主要手段是采取“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借此轉移利潤或逃避我國稅收。
2.貨幣、證券交易中的轉移定價。主要是指跨國公司關聯企業(yè)間貨幣、證券借貸業(yè)務中采用的轉移定價,通過自行提高或降低利率,在跨國公司內部重新分配利潤。
3.勞務轉讓中的轉移價格。勞務交易不同于商品交易,其價格彈性大、成本和成效難確定,價格轉移具有更大的隱蔽性。一方面外方向中方收取高額的服務費,以增大成本費用,減少利潤逃稅避稅;另一方面外方對中方所提供的服務,則少報甚至不報服務費,以減少中方利潤。
(二)在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避稅手段。
1.利用各國所得稅稅率的不同而避稅
利用稅率上的差異實現避稅是跨國公司常用的避稅手段之一。當高稅率國家的子公司向低稅率國家的子公司出售產品或服務時,采用定低價;當高稅率國家從稅率國家進口產品或勞務時,采用定高價。通過各種“高進低出”的做法,在所得稅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可減少所得稅的稅負。
2.通過避稅港實施避稅
避稅港是指所得稅稅率特別低或不征所得稅的國家和地區(qū),如巴拿馬、列支敦士登、巴哈馬群島等。這些國家和地區(qū)出于一定經濟目的的考慮,有意識地實行遠低于國際一般稅收水平的稅收制度。許多跨國公司在這些國家和地區(qū)設有大量的子公司,并通過子公司低價收購、高價賣出,因此取得了雙方利益,從而減輕了總公司的稅負。
3.通過關稅環(huán)節(jié)避稅
對于按“從價稅”或“混合稅”計征的關稅來說,跨國公司在進行內部交易時,可利用不同國家或地區(qū)的子公司,以較低的發(fā)貨價格,減少納稅基數和納稅額,降低進口稅,從而達到減少關稅的目的。
三、在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反避稅規(guī)制的政策建議
(一)認真實施新企業(yè)稅法,完善轉移定價稅制立法。
1.認真實施新的企業(yè)稅法,稅企密切合作。我國新的企業(yè)稅法在2008年1月1月開始實施,終于統(tǒng)一了內外企業(yè)所得稅收制度。統(tǒng)一稅前列支標準,做到稅負公平,但在過渡期一定會遇到各種問題,實施中會有一定困難,這就要求稅務部門和企業(yè)密切合作。
2.完善我國的轉移定價稅制。針對目前轉移定價稅制存在的問題,應該制定完 善、規(guī)范、全面、權威、專門的《轉移定價稅制實施細則》,至少包含:關聯企業(yè)認定、業(yè)務范圍、調整方法、可比價格資料的獲取、詳細的分類調整、稅務當局的權力、相應調整、處罰規(guī)定、調整期限、預約定價制、資本弱化制度等。
(二)借鑒國外經驗,穩(wěn)步推行預約定價制
1.轉移定價避稅的國際治理。世界各國轉移定價稅制較為成熟的做法包括:嚴格審核關聯企業(yè)的認定、完善收入和費用配比原則、建立資本弱化稅制、制定預約定價制度等。美國、日本等發(fā)達國家,其轉移定價相關性法規(guī)比較完善,在執(zhí)行措施、管理水平和預約定價協議的推行等方面處于世界前列,體現了相當出色的成效。
2.與我國實際相結合,穩(wěn)步推行預約定價制。我國引進預約定價制時間較晚,根據我國外商投資企業(yè)規(guī)模小的特點,我國在制定預約定價操作規(guī)程時可以借鑒美國、加拿大等的做法,對外商投資企業(yè)進行分類管理,專門制定適合于中小型企業(yè)的預約定價規(guī)則。
(三)加強國際稅收合作與協調。
1.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協定的簽訂。為保證在國際稅收協定背景下轉移定價調整的順利實施,避免因轉移定價調整造成不可避免的國際雙重征稅,我國應該與更 多的國家簽訂國際稅收協定。
2.形成亞太地區(qū)國際稅收合作與協調組織。針對我國還未與稅收流失最嚴重的臺灣等地區(qū)簽訂稅收協定以及我國在轉移定價征管方面還存在很多缺陷,缺乏國 際行情、信息的情況,應形成亞太地區(qū)國際稅收合作與協調組織,使包括轉移定價在內的國際稅收問題得以順利處理。
參考文獻:
[1]吳學君.論跨國公司轉移價格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及對策[J].蘇州商論,2005(8).
[2]劉偉.跨國公司在華轉讓定價稅收規(guī)制的局限性分析[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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